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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於http://momoms.pixnet.net/blog/post/30520197

講得很有道理喔!

大部份的人都會傷腦筋不知要買什麼禮物最適合

其實自己親手做的是最有心意的(是可以加分的)

 

但如果用買的

就有個缺點:

有的人收到禮物會去猜疑東西的價值,而衡量是好的或是不好的

也有人收到剛好是他不喜歡的東西

那相信的~收到喜歡的~就恭喜你啦(太了解對方的喜好)

那如果在平常就注意對方喜歡什麼~或是對什麼特別獨鍾的東西,買不起的禮物,

對方收到的話~會更開心,感動到不已喔~

 

寫這篇文章的人心細很細微,我也很認同他的想法。

作者還有提到一個LOMO相機好像滿好用的說

 

對了~

有提到交往一年、二年、三年的情人節禮物是不一樣的

我是覺得~也是要看對方的經濟能力啦

總不能強人所難吧

記得前年吧!!!我們的週年日~

也是你跟我求婚的日期

你很浪漫~在我們認識的地方「高雄」海洋之星向我求婚

害我完全都不知道~真得有嚇到

當初只是隨便講講~沒想到你都有聽進去

還送我一張特大張的照片卡片

重新曝光DSCN1092.JPG 

雖然不是你做的

但還是很開心~你的心意比較重要(我知你的手不巧)

講到題外話了~~~呵

 

總之不管收到什麼禮物~最少兩個人還是快樂在一起丫~

 

千萬不要選在情人節分手喔~可是很傷人的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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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gel6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