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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於http://momoms.pixnet.net/blog/post/30520197
講得很有道理喔!
大部份的人都會傷腦筋不知要買什麼禮物最適合
其實自己親手做的是最有心意的(是可以加分的)
但如果用買的
就有個缺點:
有的人收到禮物會去猜疑東西的價值,而衡量是好的或是不好的
也有人收到剛好是他不喜歡的東西
那相信的~收到喜歡的~就恭喜你啦(太了解對方的喜好)
那如果在平常就注意對方喜歡什麼~或是對什麼特別獨鍾的東西,買不起的禮物,
對方收到的話~會更開心,感動到不已喔~
寫這篇文章的人心細很細微,我也很認同他的想法。
作者還有提到一個LOMO相機好像滿好用的說
對了~
有提到交往一年、二年、三年的情人節禮物是不一樣的
我是覺得~也是要看對方的經濟能力啦
總不能強人所難吧
記得前年吧!!!我們的週年日~
也是你跟我求婚的日期
你很浪漫~在我們認識的地方「高雄」海洋之星向我求婚
害我完全都不知道~真得有嚇到
當初只是隨便講講~沒想到你都有聽進去
還送我一張特大張的照片卡片
雖然不是你做的
但還是很開心~你的心意比較重要(我知你的手不巧
)
講到題外話了~~~呵
總之不管收到什麼禮物~最少兩個人還是快樂在一起丫~
千萬不要選在情人節分手喔~可是很傷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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